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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从80周岁起,每5年为一个补贴年龄段
●起补标准:“单位人”每人每月50元,“社会人”100元
5月5日,记者从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从今年7月1日起,全市实行城乡老人高龄补贴制度,为80周岁以上老人统一发放高龄补贴。这是市委市政府为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指数、实现老有所养和老年福利普惠制目标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。据了解,以设区市人民政府名义在全市统一实施高龄补贴,这在全省尚属首次,在全国也为数不多。
我市现有80岁以上老人15585人,其中: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1916人,城镇居民1855人,农村村民11814人,预计以每年3.8%的速度增长。前几年,我市县区先后进行了老人高龄补贴试行工作,但起补年龄不一、标准不等。
凡持有本市城乡居民户口,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均属此次补贴范围。补贴分两类:60周岁以后在财政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,主要指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,俗称“单位人”;60周岁以后没有领取退休养老金的人员,主要指农民和城市“纯居民”,俗称“社会人”。
制度规定,从80周岁起,每5年为一个补贴年龄段,共5个年龄段:80-84、85-89、90-94、95-99、100以上。补贴标准是:第一类人员5个年龄段分别为:50元、100元、150元、200元、300元;第二类人员分别为100元、150元、200元、250元、300元。
据估算,全市每年投入的高龄补贴资金约在2200万元左右,由市、县(区)二级财政按照各自负担50%的办法筹集,今后每年纳入年初财政预算。今年下半年需筹集资金1087.56万元,其中市本级543.78万元。


